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
一站式办事大厅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建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0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7〕38号、苏财教〔2007〕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
2012-2013学年度,我院共有516名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获贷成功,比去年增加59人。在朱副院长亲自协调、学工处处长带领下,通过院资助中心向工商银行徐州泉山支行申请并获得309.6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目前,贷款金额已全部到账。院资助中心加班加点完成了所有档案材料的加工、整理与装订归档工作,同时完成了向工商银行徐州泉山支行报送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档案的报送工作。
2013年3月22日下午,在学生工作例会上,院资助中心对全院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学生情况向各系进行通报,并部署了催收工作。此次工作旨在要求各系分管学生贷款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获贷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协助中国工商银行徐州泉山支行催促愈期学生尽快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为鼓励普通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提高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2]68号)。院资助中心收到文件后,发现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从补偿对象、申请材料到上报信息系统等都有了较大调整,在政策新、任务重的情况下,院资助中心积极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新政策精神,熟悉掌握整个工作要求与流程,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每一位符合补...
各系行政主任: 由于我院有的系在输入生源地贷款补填信息时发现原核对过的信息有的已改变,为了确保学生信息的正确性,原定于30日院里统一打印申请表事宜现改为统一由各系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时自动生成两份),经学生本人核对申请表正确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各系于29日下午下班前务必统一送至学工处盖章。  ...
学生资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