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年度服义务兵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上报结束
发布日期:2013-05-27 浏览次数: 161
为鼓励普通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提高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2]68号)。院资助中心收到文件后,发现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从补偿对象、申请材料到上报信息系统等都有了较大调整,在政策新、任务重的情况下,院资助中心积极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新政策精神,熟悉掌握整个工作要求与流程,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每一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应征大学生申请者都享受到国家补贴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指示,院资助中心认真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本学期伊始,院资助中心向各系、全体辅导员、各班发放相关政策通知文件,确保全体师生了解政策精神,并做好2012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材料的收集、审查、材料归档等工作。经过近一个月材料审核、申请材料补报催缴、学生信息录入上报学费补偿系统等工作,共收到28名学生的申请材料(《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材料),全部符合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条件,其中16人为毕业生入伍(含翌年毕业生):机电系11人,经管系1人,土木系4人,学费补偿金额为28.8万元;10人为在校生入伍:机电系2人,土木系8人,学费补偿总额为7.8万元;2人为退役复学生:土木系2人,学费补偿金额为3万元,补偿总额共计36.9万元。并认真做好了往年服义务兵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系统信息补登记工作,以及向省教育厅邮寄汇报《2012年服义务兵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材料明细表》及《2012年度高校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备案汇总表》等上报材料工作。
在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各部门互相协调,通力配合,把学费补偿工作落到了实处,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月20日,各项上报工作按要求全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