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次数: 117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学院下发《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共3天,4月6日(周二)正常上课、上班。
二、值班安排
各系(院)4月1日前上报本部门值班安排(每系每天一人)至学工处。值班期间尤其要加强晚间巡视、检查的力度。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院)在放假前,务必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防火、防盗、交通及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传销、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并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生非必要不离徐,如离徐或回家均应履行相应请假手续。
2.各辅导员要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和信息,告诫留校学生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杜绝在宿舍酗酒、滋事、打牌、赌博、抽烟,带社会人员、异性人员进入宿舍;杜绝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通宵上网等违纪行为;学生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进出校门携带学生证,非必要不离市。
3.各系(院)务必全面了解学生离校、返校情况,尤其注意跟踪并查清未能及时到校且原因不明学生,并及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留校学生根据宿舍用电情况,请提前充值电费。
5、值班时间:9:00--21:00。请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当天21点前在工作群中发布值班通报。
6.各系(院)行政副主任、辅导员、学工处相关人员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联络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院值班领导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置。
7.学院值班人员安排
学工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