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2 浏览次数: 75
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文件)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以及江苏省军区、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中国人民解放军73087承训部队的统筹安排,学校决定对我院2014级新生集中进行军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训指导思想和目的
军训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决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通过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令行禁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和军事知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役兵员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与编队
在院学生军训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全院组建一个军训团,下设军训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原则上以系为单位各组建一个军训营,各营组建若干个军训连(每连50人左右),由各营自行组建并配备指导员,连长由教官担任,副连长由学生担任,以连为训练单位,不设军训排。
三、军训时间安排
军训从2014年9月2日开始至2014年9月15日结束,共14天。2014年入校新生全员参训。军训主要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优良传统教育、队列训练、内务整理、军体拳、分列式、阅兵式和省运会彩排等。重点是纪律教育、队列训练、军体拳、内务整理。训练时间、科目、场地安排详见附表2(2014级新生军训计划安排表)。
四、工作分工
军训计划、训练科目、场地安排由学校和承训部队共同协商确定;军训科目、组织纪律的日常管理及操练场上训练由承训部队教官负责;每天操练结束后学生管理由营、连的教导员、指导员负责;军训成绩的考核、军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由承训部队和军训办公室、营、连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动员工作,由军训办公室和团、营、连共同负责,要充分利用院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及时宣扬好人好事,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战地氛围。
学院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军训的后勤保障工作。学工处负责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军训所需车辆及急救用车,保证及时使用;后勤处负责安排教官的日常生活所需,如住宿、饮食、洗澡及开水供应,保证为训练场提供卫生、安全饮用水等,在训练场上设医疗服务点。
各级各单位对军训都要认真负责,切实保障军训安全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军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为此,营连干部一定要深入训练现场配合教官,密切注意训练场上的安全工作,对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要及时掌握、及时处理。确保军训安全管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为便于工作联系,保障学生安全,军训团正副团长、正副政委、教导员、副营长、指导员在军训期间必须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全体参训人员要不断提高对军事技能训练目的、意义的认识,积极投入技能训练,自觉磨练意志,刻苦努力,吃苦耐劳,甘当普通一兵,团结奋发,圆满完成军事技能训练课目。
(二)各级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守岗位责职,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各系要指定负责人负责本系的军训工作,新生辅导员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军训工作,要严格管理,严格考勤,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军训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军训是学生在校学习的一门必修课,正式列入教学计划,军训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连长、指导员协商确定成绩,经考核合格的学生,记2个学分。学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外出,请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没有准假而又不到课者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达3天的,取消军训资格。
(四)军训期间要注意安全,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防微杜渐,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别要抓好疫情的预防、监控、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各种传染病、中暑、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军训期间严禁到校外用餐,在训练时身体不适要及时报告,教官和辅导员老师要安排适当休息或进行及时治疗。晚上七点半以后新生一律不得出校门,因病经指导员批准可到医院医治。
(五)军训学生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虚心向人民解放军学习,发扬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特别要学习解放军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严明的纪律性。密切军民关系,争取军训和政治思想双丰收。
(六)参训学生要加强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开展学先进、赶先进的竞赛活动,军训结束时,要评选表彰先进营、连和优秀战士、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教官活动。
(七)各系在9月1日前选配好营、连军训干部及参训学生编配次序名单,并报院军训办公室。
(八)军训期间军训干部和学生统一着装。
(九)12、13级需要补训的学生,各系于9月3日前将名单报主楼802,逾期不予办理,补训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