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5 浏览次数: 37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
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3〕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3-2014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次年8月份以前入学的学生不属本政策资助范围(2012级学生有以上情况的也在申请范围内)。
二、学费资助标准:
按照学年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报送材料:
1.《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三份(附件1);
2.《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2);
3.申请学生的《退役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28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楼802),电子版发送至jiuzhouzizhu@163.com。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政策。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对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第三年,各系、班级、各辅导员应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认真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2.认真组织申请。各系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并提醒学生填写申请表时不可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
学工处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