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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

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有关活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院属各单位:

2019916日至9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搞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函〔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有关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载体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师生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化素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参与意识,加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校的推广普及进程。

二、宣传主题

普通话颂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三、组织机构

成立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第22届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语委主任任组长,语委成员及学校各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负责本届全国推广通话活动各项活动的指导工作。学院语委办负责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8916日至22日。

五、活动安排

通过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一)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组织全校师生通过多种途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有关推普周文件精神。(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院团委

(二)做好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检查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全国第22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系(院)由团总支书记带队成立语言文字检查组,检查纠正本单位的一切(小黑板、宣传栏、试卷、公文等)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以及已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责任单位:团委)

(三)做好新生语言文字宣传工作。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对2019级新生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的“语言文字规范”讲座,并发放语言文字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学工处)

(四)有效开展广普通话活动宣传。利用校园内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推普宣传口号;在教学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张挂推普宣传口号;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推广普通话活动周的宣传氛围;组织各班级开展规范语言文字类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班会以及手抄报。(责任单位:团委)

(五)开展经典诗文朗诵活动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通过中华经典诵读、讲解等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院)

(六)开展“书写经典·传承文明”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各班在班级开展“写规范字·做文明人” 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内容紧扣通过中华经典字数不超过100字。(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院)

(七)开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2019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要对标“2020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域普通话普及验收”的要求,认真排查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水平情况,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我校师生普通话普及水平。(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院)

(八)巩固好语言文字达标验收成果。要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要点》,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中。我校已于2018通过达标认定,要及时巩固成果,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教务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推广通话活动周”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国家软实力建设,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努力提高我院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

(二)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同素质教育、就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语言文字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学生语言文字修养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院、部)及时总结和推广“推广通话活动周”宣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推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充分发挥“推广通话活动周”的整合引领作用。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要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影响。

(四)请有关单位将本单位落实该通知的有关情况总结和相关图文材料电子档于20191020日前报送至学院语委办,邮箱:21490651@qq.com。学校将整理汇总上报至省语委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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