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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改签和遗失补办流程

发布者: 土木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次数: 1363

 

《报到证》改签流程

 

1.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及新接收单位函件(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准备齐以上材料至大学生就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开具《联系函》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1.报到证遗失刊登声明:50元/人.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

2.重办报到证或改签就业单位服务费:50元/人.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

注:该费用在江苏省大学生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现场缴纳。

 

 

《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1.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报到证》遗失的,由其本人在江苏毕业生网(www.jsbys.com.cn)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后,凭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开具《联系函》,持《联系函》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重新补办《报到证》可以重新补办《报到证》。

2.毕业生毕业离校超过两年、《报到证》遗失的,不再补办,但可办理《报到证》证明书(附件2)。凭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开具《报到证证明书》,同时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加盖印章。

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离校超过两年且未办理过《报到证》的,落实就业单位或需将户档迁回原籍的,可申请办理《报到证》。

★注:“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月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如2015年的毕业生,补办的最后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