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评审流程,客观评价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职业能力,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激励机制和导向作用,促进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的提升。
二、适用条例
按照《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申报其他辅系列人员按照江苏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4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中,除核心论文今年不作要求(明年起执行)外,其他均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在高校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可以申报教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的职称。
三、时间安排与申报流程
2019年10月10日-1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完成评审材料的准备。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推荐小组,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和教学质量考核,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于10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论文(论著)校内外审核鉴定。
2019年11月4-8日,申报人员材料公开展示(未公示材料的人员不能参加学术评价)。
2019年11月11日—15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后,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和学术评价小组再进行全面复核。
2019年11月19-26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答辩、中级职称人员述职后,学科评议组评议,评议结果公示。
2019年11月29日-12月6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2019年12月中旬将评审工作总结和评审结果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思想政治表现差的申报人,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教学评价结果不合格者,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量、教学获奖等教学业绩审核;科研处负责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专利等科研业绩审核;学生工作处负责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审核;组织人事处负责所聘岗位、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情况审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以上材料签署审核推荐意见。
(四)今年申报职称人员所有申报材料截止到2019年10月7日,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并按期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后,不得进行材料补充。
五、评审费标准:申报中级职称300元/人;申报高级职称500元/人(评审费400元/人、答辩费100元/人)。
附件: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的相关表格和上报材料清单
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