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图文信息中心:
为做好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和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依据九州教[2013]19号《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规定(试行)》,各系(院)实验室设置必须适应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本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1、进一步清查并落实本部门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值(附件1),并与财务固定资产保持一致。
2、信息统计对象为各单位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3、进一步核实并规范校内实践基地名称、地点、校外实训基地依托单位等信息,完善状态采集平台基地信息表(附件2)。
4、统计2018-2019学年校内基地相关信息,填写校内实训基地信息表(附件3)。
5、上报内容包括:实训基地或实验实训室名称、仪器设备总值、仪器设备维护经费、年材料消耗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等。
6、此项工作同时作为状态采集平台基础编码和相关数据的依据,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对待,了解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实训项目、低值易耗品、实验室建设等各项信息情况,按要求做好台帐资料归档登记工作。
7、请各部门指定填表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统计相关数据,并于9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附件1、2、3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尤老师处。
附件1: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值
教 务 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