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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 [2012] 33号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系:
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是整个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已启动,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考试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管理到位
各系主任为第一负责人,教学主任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好期末考试的每一个环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考试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和监督;要注意检查所在学院教师监考和学生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建立良好的考风,既要坚持严格管理,也要注重教育引导。一是加强监考教师职责,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监考教师真正负起责任来,让考生没有违纪的机会。如果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严格管理,那么在考场上就会少出现或不出现考试违纪、作弊的行为,才能体现考试的公平;二是对学生考试纪律教育,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前的诚信教育,使其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 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对于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由于监考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作弊成功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考试的组织安排
1. 考试科目:各专业各年级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考试科目; 公共课组织统考。
2. 命题与制卷:公共课考试由公共教研室统一命题,专业课由各系专业教研室集体命题,应设计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付印。试卷在印制、保管、传送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保密与安全。
试题的题型可根据各科目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多种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方式改革的探索,如加大对学生平时动手能力的考核,增加对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实践操作类课程以操作考核为主;对于计算机类课程增加平时上机所占总成绩的权重;对于理论性、基础性较强的课程针对学生的特点,提高命题质量。
3. 考务工作:各系按考场安排和要求落实监考人员和考场,考场确保干净整洁,监考人员必须准时到位。考前二十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等资料,发卷前务必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 学生须按考试证对座考试,且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应关机并由监考老师指定地点统一放置。监考老师要及时向有违纪、作弊行为倾向的学生提出警告,对于违纪、作弊的学生要敢于管理,规范处理。如有玩忽职守、督查不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要对全院考场进行巡视、抽查。
4.其它要求:所有考试课程都要按照计划完成授课学时,不得减少学时提前结束课程,考查课可随堂考核;专业课考试但不得占用课程设计和实训时间。时间排定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试卷批阅和成绩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评阅完毕各系要对试卷进行复查、装订和存档。各系、室应与教务处作好沟通工作,以便考试工作的顺畅进行。
三、2011级有关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1.计算机基础 16个班级 7月2日(20周周一)全天3场
2.数学 24个班级 7月3日(20周周二)8:30-10:30
3.大学英语 34个班级 7月4日(20周周三)8:30-10:30
所有考试的场次安排请按照教务处编制的表格填写,于6月14日前送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
教 务 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