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教组【2016】17号)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作为评选表彰对象。 以上内容敬请全院师生监督,本公示期限5天,4月11日—4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4月16日前向院纪委反映。 电话:87370621 邮箱:jzxydj@163.com 江南网页版,江南(中国)官方 2016年4月11日
根据省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教组【2016】17号)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作为评选表彰对象。
以上内容敬请全院师生监督,本公示期限5天,4月11日—4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4月16日前向院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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